Into Fenda
1.索要或收受第三方的贿赂或回扣,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代理商(经销商)、合作方等第三方单位或个人。贿赂或回扣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礼品等任何形式的好处,价值在人民币200元以内的非经常性礼尚往来礼品除外。
2.与前述第三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或个人发生和工作看似无关实际有关的经济利益往来,包括但不限于借款等。
3.违反竞业限制,从事与奋达科技竞争的行为。
4.利用职务便利,让本人或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权益)或担任管理职务的企业(组织)与公司发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往来,且与自己负责的工作直接相关或关系密切。包括但不限于成为公司的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合作方(未提前报备者)。
5.利用职务便利,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公司获利的交易或潜在交易转移给第三方或自己,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职务便利私自销售公司产品或服务。
6.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的前述第三方单位和个人获取个人利益的其他行为。
7.盗窃、侵占、故意损坏公司财物和无形资产等,挪用公司资金。
8.任何形式的虚假费用报销。
9.私刻、保存、使用假印章,盗用、骗用印章或相关审批人的签名,伪造、变造相关资质证书、公文和文件。
10.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提供虚假证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集体活动中弄虚作假,严重损害公平谋取私利,如利用技术恶意刷投票和抢购等,隐瞒相关信息或虚构相关情况骗取公司相关福利待遇。
11.向他人泄漏相关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不对外公开的技术、业务、薪资和其他方面的经营信息。
12.对公司的客户、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恶意骚扰、侮辱、诽谤、诋毁、恐吓或打击报复,对同事故意捏造事实以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